武汉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婚恋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03浏览次数:2095

关于开展职工婚恋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区总工会,开发区、市直产业、相关委办局及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促进帮扶中心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促进幸福武汉建设,根据职工群众的需要,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武汉市职工服务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拟在全市开展职工婚恋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原则

坚持“公益、诚信、安全、高效”的原则,以“促就美好姻缘,缔造幸福家庭”为宗旨,发挥工会组织的网络优势,努力为单身职工搭建一个安全放心的婚恋交友平台,使更多的单身职工找到合适伴侣,促进幸福武汉建设。

二、服务对象

武汉市职工婚姻服务活动实行会员制。凡认同并遵守武汉市职工婚恋服务活动办法》(暂行)的企事业单位单身职工(含离异或丧偶),经基层单位工会推荐审核,填写《武汉市单身职工会员信息登记表》,皆可自愿免费申请登记入会。凡未登记入会者,中心概不提供服务。 

三、入会程序

(一)个人自愿申请。凡符合条件的职工,凭身份证、工作证(离异职工还须提供离婚证,丧偶职工提供户口薄)等相关证件,到所属区职工服务中心(帮扶中心)或企业工会申领《武汉市单身职工会员信息登记表》,并如实填写有关内容。

(二)基层工会审核。基层工会对登记入会职工本着真实、安全原则严格资格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保密性,并在入会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工会印章。

(三)中心审批入档。中心对基层工会审核通过的职工信息录入数据库,建立数字信息档案,并以此为单身职工提供婚恋服务。

四、服务形式

中心采取日常窗口接待、建立QQ交流群、组织单身职工联谊等方式为广大单身会员提供服务。为此,市职工服务中心(帮扶中心)将开设“婚姻服务”窗口,常年接受单身职工登记入会申请和征婚交友,并根据广大会员的意愿,不定期组织会员开展各种交友联谊活动。

各区职工服务中心(帮扶中心)也要适时开设相应的窗口,建立本区域单身职工信息系统,开展“一对一”婚恋服务。各单位要结合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单身职工的分布现状,加强单位之间的联谊,开展有针对性的交友活动,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开展职工婚恋服务是工会适应当前社会人际交往特点,顺应职工期待而推出的一项新的服务;也是各级帮扶中心拓展服务功能,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此项工作的目的及意义,扩大活动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引导单身职工积极登记入会,并到市区两级“婚恋服务”窗口征婚交友。

(二)积极组织申报。各基层工会要对本单位单身职工进行摸底调查,全面、准确掌握职工在婚恋问题上的各种需求,做好单身职工的登记入会工作。在登记入会过程中,各级工会要让职工认真完整阅读《武汉市职工婚恋服务活动办法》(暂行),明晰有关权利义务并签名确认。首批集中登记入会工作在2013年4月30日前完成,请各区、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届时将《武汉市单身职工会员信息登记表》(纸质档)和《武汉市单身职工会员信息汇总表》(电子档)一并报市职工服务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联系人:张军、杨谦;联系电话:85799190。

(三)认真做好服务。各级工会要本着安全、热忱、高效的原则,针对职工的择偶意愿,及时做好服务工作;要加强与其他各单位工会的联系,保持信息沟通,努力为职工提供合适的交友信息;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独立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谊交友活动,也可与其它单位共享单身职工信息资源,联合开展相关活动。市职工服务中心将充分利用婚恋交友平台,为基层工会提供多方服务和支持。

附件:

  1、《武汉市单身职工会员信息登记表》

  2、《武汉市单身职工会员信息汇总表》

  3、《武汉市职工婚恋服务活动办法》(暂行)

 

                       武汉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2日


1. 《武汉市单身职工会员信息登记表》
2. 《武汉市单身职工会员信息汇总表》
3. 《武汉市职工婚恋服务活动办法》(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