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在学校三届三次教代会召开之前,现面向全体代表征集提案。 一、提案内容: 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学生工作、后勤管理与服务、平安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问题。 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2、属于学术研讨的问题; 3、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揭发的问题; 4、为代表个人或他人解决的个别问题; 5、学校或教代会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 二、提案的基本原则 1、代表性:提出提案前,须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提案能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该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发展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站在学校改革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 3、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在学校的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案的具体要求 1、提案由1名教职工代表提出、2名及以上教职工代表附议方为有效。代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保证提案质量,做到一事一案,问题准确,言之有据,建议可行。提案必须包括案名、案由、具体建议三方面内容。代表要认真填写《江汉大学教代会提案表》(一式两份)。 2、提案委员会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将评选“优秀提案”。希望各单位党政工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把质量关,把提高提案质量落到实处,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为推进学校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献计献策。 四、提案征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3月3日―4月3日,地点:工会办公室:张亮月,QQ号32945922;交电子档和2份纸质档。 提案表见附件 江汉大学工会
江汉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日
1. 江汉大学教代会提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