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湖北省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上,中共湖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监察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等十一家单位联合发文(鄂工发【2012】19号),授予江汉大学等152个单位 “湖北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江汉大学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武汉市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努力推进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教(职)代会的职权得到很好地落实,以教(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得到了不断深化,在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