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要建立高等学校院(系)级教代会制度?
答:首先,随着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高等学校下属的院(系)一级组织管理的权限逐步扩大,一般都有了不同程度的人、财、物和办学自主管理权。与此相适应,需要有相应的民主管理制度和基本形式与之匹配。其次,随着教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不断深入,需要建立多级民主管理制度,院(系)级教代会是其中重要环节,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再就是,院(系)级教代会制度在实践中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全国及上海不少高等学校的院、系已经建立此项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总之,院(系)建立和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已成为客观的需要,符合学校及广大教职工的迫切要求。建立院(系)级教代会制度,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促进院(系)的改革和发展,为整个学校教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 怎样建立高等学校院(系)级教代会制度?
答:高等学校下属的院(系)可参照高等学校教代会条例的基本精神,从院(系)的实际情况出发,分别建立下列不同形式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1)院(系)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对独立,而且教职工人数较多的院(系),可基本上仿照学校一级教代会的模式,建立院(系)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院(系)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院(系),可建立由全体教职工参加的院(系)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制度;
(3)院(系)教代会代表团会议。建立教代会制度的学校,每个院(系)均有教代会代表团组织。教代会代表团除参加校一级教代会活动外,也可以参与本院(系)的民主管理。把院(系)教代会代表团会议,作为本院(系)民主管理制度,行使一定的民主管理职权。如果代表团的人数嫌少,可再增选一些代表,增加的人员,只作为院(系)代表团会议的成员。
院(系)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和教代会代表团会议,虽然形式不同,但性质相同,都可作为院(系)级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采用何种形式,各样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3、 开好高等学校院(系)级教代会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要使院(系)教代会能正常运行,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主动争取同级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并取得同级行政领导的理解和支持。
(2)参照"学校教代会实施细则",结合本院(系)的实际,制定"院(系)教代会实施规程",经院(系)教代会通过,作为操作教代会的准则和依据。
(3)院(系)教代会、教代会代表团会议,都要规定届期,定期换届,并确定"届"和"次"数。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没有换届问题,只记载"次"数。开会要有一定的仪式,体现庄严性和权威性。会议的主要局面资料要留存。
(4)落实有关职权。院(系)教代会开会的次数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参照教代会规定的职权,在本院(系)职权范围内,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每次会议应有听取院(系)行政领导工作报告的议题。
(5)院(系)的开会委员会,承担院(系)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主动做好召开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和日常工作。
(6)学校工会及院(系)党组织,应当主动关心、指导院(系)教代会工作,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问题。
4、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一、筹备阶段
1、由工会向党组织写出召开教代会的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会议指导思想、主要议题、会议时间、代表团的组成、提案送交的截止时间、筹备组成员名单等内容;
2、经党组织批准同意后,向市教育工会上报“召开教代会报告表”,并向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宣传动员;
3、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筹备工作小组(负责秘书、宣传、提案、会务、代表资格审查),履行相应职责;
4、做好提案的收集和审理;
5、协商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
6、协商议定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提案、福利)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7、起草筹备工作报告;
8、大会的主题文件应在大会召开前一周发到代表手中,以便代表充分发表意见。
二、预备会议的一般程序
1、筹备组报告本次会议的筹备情况;
2、如召开代表大会的应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换届);
3、报告本次会议提案征集的情况;
4、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5、通过大会程序;
6、通过表决方式。
三、正式会议的一般程序
1、主持人报告应到和实到人数,超过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则宣布本次会议有效;2、大会开始,奏(唱)国歌;
3、介绍领导和来宾;
4、宣布大会议程;
5、致开幕词;
6、领导、来宾致词;
7、行政负责人作工作报告;
8、听取提交大会审议的其他报告和方案;
9、分组讨论审议报告和方案;
10、主席团听取讨论情况的汇报;
11、对提交大会审议通过和决定的议案进行表决;
12、通过大会决议;
13、评议干部;
14、致闭幕词;
15、奏国际歌,大会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