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领导方式 优化工作环境 中共武汉市委 (2009年8月4日) 朱毅 近年来,武汉市委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实现武汉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的战略高度,不断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推动党的“依靠”方针贯彻落实的重要作用。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创新领导方式,大力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政治领导,使工会工作有地位。通过召开全市工会工作会议,制发《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区和基层工会工作的意见》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发挥工会组织引导、组织、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在去年召开的市工会代表大会上,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杨松同志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和工会组织要坚持服务大局,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推动武汉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突出维权,大力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坚持夯实基础,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增强工会组织活力;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为工会履行职能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畅通参与渠道,使工会工作有作为。市委常委会每年听取工会工作汇报都在两次以上,对重大问题专题研究,帮助工会解决难题。市政府每年与工会召开联席会议,并吸纳工会负责人列席有关会议,参加涉及职工利益改革调整的领导机构。市长阮成发同志多次要求,各级政府要支持工会工作,把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去年底就工人文化宫、市帮扶中心建设以及送温暖基金等问题作出批示,强调政府要帮助工会增强服务功能,为政府工作构筑坚固的群众基础。市委、市政府将工会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明确规定市总工会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工会工作进行考核,提高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工会工作的重视程度。市人大、市政协还联合工会每年开展一次《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的执法检查(视察)活动。 三是配齐配强班子,使工会组织有活力。市委认真落实“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工会主席”的规定,市总工会主席由市委常委担任,坚持区、局(总公司)及直属大单位工会主席由同级党委副职担任。做到凡市、区总工会主席因工作调动或离退休时,党委组织部门均与工会协商确定增补人选,对所有市、区新任工会主席,均安排党校学习进修。坚持把基层建会纳入党建工作目标,并对企业党组织提出了“三带”要求,即坚持政治上带,使工会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组织上带,使党建工建同步推进;坚持工作上带,使工会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二、优化环境条件,不断完善支持工会履行职责的保障机制 一是在制度建设上保证。近年来,先后出台了《武汉市私营企业工会条例》、《武汉市工会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同时,注重研究新时期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建立有利于工会工作开展和作用发挥的制度体系。如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通知》、《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工会联系和沟通的意见》,为工会反映职工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是在环境氛围上营造。市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人阶级新闻宣传的通知》,依托主流媒体,对突出工人阶级地位作用、工会改革创新举措、基层工会新经验和新做法的宣传。对在劳动竞赛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注意加大选树表彰力度,通过授予劳模称号、举办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扩大先模人物的社会影响。 三是在物质保障上扶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积极协调财政代扣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会经费,每年还划拨专项经费支持工会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职工培训、困难救助、劳模评选、厂务公开等活动,仅去年由财政支持工会的经费就达1793.73万元。市委将工会送温暖基金的财政补助专款提高到500万元,支持工会开展帮扶工作。 三、搭建坚实平台,充分发挥工会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凸显工人阶级在“两型”社会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市委、市政府围绕加快“两型”社会建设,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创建、竞赛、立功活动。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进一步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业务素质,激发创新潜能。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市委要求各级工会积极行动起来,开展以“进企业、聚群力、保增长、促发展”为主题的送文化、送法律、送温暖、送服务“四送”活动,帮助企业和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引导职工为企业发展多作贡献。 二是凸显工会组织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中的代表作用。市委明确规定,研究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或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都要有工会参加。近年来,在制定《武汉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多部政策法规,研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召开轻轨价格听证会、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等工作时,都吸纳市总工会参加。市委还不断扩大工会参政议政层面,在市总工会现任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市人大、市政协常委;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确保工会代表、企业一线职工占有一定比例。按照市委部署,各级工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进厂务公开职工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认真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是凸显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协调作用。市委重视发挥工会的维权和维稳职能,积极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创造条件。特别是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中,要求工会全程监督,积极介入。支持工会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积极倡导企业和职工在平等协商基础上依法签订“共克时艰、共谋发展、共创和谐”的共同约定,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职工创造就业机会。建立由市、区两级党政牵头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创办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实行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提高了解决劳动争议的工作实效。 四是凸显工会组织在促进再就业与解困中的帮扶作用。围绕推进“全民创业行动”,市委、市政府支持工会开展职工就业服务,并在阵地、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保证。2008年,全市各级工会开展创业和再就业培训22234人次,为1344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再就业岗位。支持工会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展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帮扶农民工、金秋助学等活动,为农民工免费体检和发放医疗优惠卡3.37万人,帮助职工和农民工追讨欠薪642万元。市政府将工会提出的“改善困难劳动模范生活条件”的建议列入为市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好评。 这次省委召开工会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认真贯彻省委领导讲话和会议精神,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把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组织,更好地凝聚广大职工群众,为加快武汉“两型”社会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发挥工会在“两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