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1年武汉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武汉市总工会武工〔2011〕11号文件精神,今年分配给我校武汉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一个名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武汉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个人。 推荐武汉五一劳动奖章的个人,必须是获得过学校以上荣誉称号的。 二、推荐评选的原则和程序 1、推荐评选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面向基层、面向教学、管理工作一线的原则。局级(含)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2、推荐工作必须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即:经过基层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半数以上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方可上报。 三、推荐要求: 1、推荐审批表(登记表)打印一式三份,个人事迹材料不得复印粘贴到表内。 2、各基层单位可推荐1名(个人),并于 3、请各基层工会将此项工作及时向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经班子研究后组织推荐。 4、学校将召开专门会议,对各基层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进行评选,经党委审查后报武汉市总工会审批。 5、表格均在网上下载,下载地址:武汉市工会网首页――经济工作――劳模管理。 江汉大学工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抄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