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1年武汉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14浏览次数:2810

关于推荐2011年武汉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武汉市总工会武工〔201111号文件精神,今年分配给我校武汉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一个名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武汉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个人。

推荐武汉五一劳动奖章的个人,必须是获得过学校以上荣誉称号的。

二、推荐评选的原则和程序

1、推荐评选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面向基层、面向教学、管理工作一线的原则。局级(含)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2、推荐工作必须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即:经过基层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半数以上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方可上报。

三、推荐要求:

1、推荐审批表(登记表)打印一式三份,个人事迹材料不得复印粘贴到表内。

2、各基层单位可推荐1名(个人),并于317(周四)之前(将250字以内的)简要事迹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校工会办公室。

3、请各基层工会将此项工作及时向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经班子研究后组织推荐。

4、学校将召开专门会议,对各基层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进行评选,经党委审查后报武汉市总工会审批。

5、表格均在网上下载,下载地址:武汉市工会网首页――经济工作――劳模管理。

 

 

 

 

 

 

 

 

 

                                       江汉大学工会

                                       一一年三月十日

主送:各基层工会

抄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抄送:学校办公室

江汉大学工会委员会                        一一年三月十日印发

共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