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工会委员会关于做好二级教代会和基层工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亮月发布时间:2017-10-11浏览次数:1664

各基层工会:

我校二级教代会和基层工会已任期届满,为进一步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我校教代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各单位原则上于本学期结束前完成二级教代会和基层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二级教代会和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原则

1、实行二级教代会和同级分工会两会代表合一。

2、基层工会、二级教代会以基层党组织所辖范围为单位设置。基层工会、二级教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校工会、教代会负责指导基层工会、二级教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3、严格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选举基层工会、二级教代会委员会委员和教代会代表。

4、代表人数原则上按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20%-30%确定。教师代表或一线职工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其中高级职称的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少数民族、民主党派成员应占适当比例;

5、工会会员人数在25人以下的,设主席1人;工会会员人数在25人至150人的,设委员3-5人;工会会员人数在151人至300人的,设委员5-7人;300人以上的,设委员7-9人;委员中至少要有一名女教职工。

6、人数不到80人的单位,实行全体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制度,其性质、职权和任务与代表大会制度相同。

二、二级教代会和基层工会代表条件

1、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在职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能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勇于开拓创新,有一定的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

3、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有较强的事业心,自觉接受和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4、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教职工中有一定威信;

5、具有较强的参与意识和议事能力,能密切联系群众、顾全大局、办事公道、有奉献精神;

6、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的批评和监督。

三、二级教代会和基层工会委员选举办法

1、严格按照民主程序推荐候选人和进行民主选举,并将选举结果报校工会备案。

2、委员候选人应进行民主酝酿。要根据条件、名额、结构情况以及多数人的意见,由所在单位教研室、科室或者工会小组为单位酝酿提名,再由本单位党、政、工综合协商讨论后形成候选人名单,报校工会审核批复后方可进行正式选举。

3、委员的选举,可以采取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10-20%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委员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正式选举时,到会的教代会代表(或教职工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

4、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委员。被选举人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人数半数的,按委员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当选。委员当选情况应报校工会审核批复。

5、基层工会及二级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四、基层工会委员会主席候选人的提出及任职年限

1、基层单位工会主席的候选人,应原则上在党委副职中提名,也可以从行政副职中提名(须是党员);

2、提名工会主席人选的年龄,原则上要能任满一届;

3、基层工会主席候选人的提名,由同级党委与校工会协商拟定,选举结果报校工会审批。

五、关于换届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1、基层工会委员会和二级教代会的换届工作,在同级党委领导下,接受校工会指导。各学院各单位应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换届筹备工作;

2、筹备换届工作主要任务:

1)做好本届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工作总结,提出今后工作的建议,起草行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等(草案);

2)提出两代会代表分配方案及产生办法;

3)提出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组成方案和教代会主席团组成名单;

4)向广大工会会员和教职工做好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为换届工作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5)做好教代会代表提案的征集工作;

6)做好选举的具体准备工作:包括选举办法、选票、选举过程中的投票、计票、监票等具体方案。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基层工会要精心组织,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广大会员、教职工积极参与的格局,做好换届工作。

2、严格程序。各基层工会要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科学规划,周密安排,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

3、校教代会代表从二级教代会代表中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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