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学校“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先进基层工会组织”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23浏览次数:1578

关于评选表彰学校“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先进基层工会组织”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近两年来,全体工会干部和广大会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工作,涌现出一批热心工会工作的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为进一步推进工会工作,构建和谐校园,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校工会决定,开展评选20092010年度“先进基层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活动。现将评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对象和条件

1.评选对象

1)“优秀工会干部”,从校工会和基层工会专兼职工会干部中产生;

2)、“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从基层工会2010年底在册的工会会员中产生;

3)“先进基层工会组织”从2010年工会年度目标考核优秀的基层工会中产生。

2.评选条件

第一,“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工会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在工会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优异成绩。

第二,“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重视支持工运事业的发展,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工会工作和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评选的名额比例

各项评选工作以基层工会为单位组织实施。

1.优秀工会干部78名,从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和校工会专职干部中推荐产生;

2.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按全校工会会员总数2%的比例进行推荐。

三、评选的原则、办法和程序

1.评选原则: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广大会员,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和群众认可的原则。

2.评选办法和程序

1)“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由基层工会在本单位工会会员中推荐并征得本单位党政工联席会议同意,填写一式二份登记表,报校工会审定。

2)凡被评选为“先进基层工会组织”单位的工会主席,同时授予优秀工会干部的荣誉称号,不再另评。校工会专职干部中推荐产生一名优秀工会干部,由校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确定。

3)“先进基层工会组织”的评选根据2010年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分组推荐的基础上,校工会主席办公会审定产生。

四、评选工作的要求

1.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基层工会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向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汇报,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教职工和工会会员积极参与,切实做好各项推评工作。

2.推评工作要与时俱进,用事实和数据说话,以业绩论英雄,特别要重视被推荐人在推进本单位事业发展中的表现。

3.请各单位务必在324日下班之前,将推荐的人员登记表报校工会,以便做好评选工作。(逾时视为自动弃权)

附:1,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

    2,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登记表

 

 

江汉大学工会委员会

O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1. 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
2. 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