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7-02浏览次数:3581

江党办[2010]21

 

中共江汉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江汉大学校长办公室、江汉大学工会委员会关于评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各单位、各基层工会:

为了全面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表彰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和建设“两型校园”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典型,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按照江汉大学工会《关于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各项评选表彰活动的意见》(江工[2004]5号)中有关“三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开展评选活动,今年评选“三育人”先进个人,要把坚持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创建和谐校园和“两型校园”,在“十一五”规划全面实施的过程中取得优异成绩作为重要评选条件。

三、评选推荐名额分配

2009-2010学年度学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推荐(分配名额见附件二)。

四、评选原则、办法和程序

1.评选原则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群众认可和面向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一线教职工的原则(处级以上干部不参评)。

2.评选办法和程序

评选“三育人”先进个人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各基层工会具体负责本单位评选的组织工作。各单位被推荐人选必须经本单位教职工投票并获得70%以上赞成票,征得本单位党政工联席会议同意后,经学校劳动竞赛委员会会议民主评议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批准。

五、评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党委、行政、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请各单位务必在79日下午下班之前将推荐的候选名单、主要事迹材料和登记表格报校工会(附300字近两年的先进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复印15份),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请各单位在江汉大学工会网活动展示栏下载“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

附件:

1、江汉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江汉大学2009-2010年度评选表彰“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O0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江汉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爱护学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合格;

3.牢固树立和落实“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在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中教育思想端正,能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4.在科学研究中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学年度教学任务饱满,教学效果良好,学生满意度较高;

5. 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成绩显著。

二、管理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爱护学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合格;

2.牢固树立和落实“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在管理工作中强化服务意识,办事公正、廉洁高效。锐意改革,努力创新,积极探索科学的管理办法,不断改进工作作风,通过有效的管理工作,营造优良的育人环境;

3.努力学习业务,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敢于管理、善于管理,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较高;

4. 吃苦耐劳,作风正派,为学校建设发展勇挑重担,并做出一定成绩,师生员工评价较高;

5.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办事不推诿,不扯皮,不无故拖延,认真办理每一项具体事务,注意工作方法,善于对学生进行正确引导,寓思想政治教育于管理工作之中;

三、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爱护学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合格;

2.牢固树立和落实“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在服务工作中主动、热情、周到、及时,结合工作特点,以自己的实际工作使学生从中受到感染、激励和教育;

3. 坚守工作岗位,服务质量高,工作不推诿,不扯皮,工作效率高,结合服务工作特点,注重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大学生活习惯,效果显著;

4. 在服务中,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业务精良,师生员工评议较好;

5. 努力提高岗位技能,是本行业的行家里手,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中成绩显著。

附件2

江汉大学2009-2010年度评选表彰

“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分配名额

商学院

2

政法学院

2

教育学院

1

人文学院

1

艺术学院

1

现代艺术学院

1

机电建筑学院

1

物信学院

2

数计学院

2

化环学院

1

医学院

2

生命科学学院

1

体育学院

1

外语学院

2

继教院

1

文理学院

2

卫生技术学院

2

附属医院

2

图书馆

1

后勤集团

2

机关

3

汉口校区管委会

1

高职院

1

离退休处

1

合计

36


1. “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